中共株洲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株法建办发【2016】4号
关于开展律师制度改革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株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2016年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我市将于2016年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为准确掌握目前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律师制度改革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株各企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中型企业。
二、调查时间
本次调查摸底工作自
三、调查内容
1、本单位法制部门人员、编制情况;
2、本单位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未申请执业的人员情况。
四、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此次改革调查摸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调查的信息要认真调查核实,并进行整理汇总。
3、按时上报。各单位认真填写调查摸底表格,并将表格电子版于
联系人:张碧莹,联系电话:28428405,联系信箱:1532144843@qq.com
附件:律师制度改革调查摸底表
中共株洲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律师制度改革调查摸底表
填报单位:
| 法制部门人数 |
法制部门编制数 |
法制部门具有资格证人数 |
本单位具有资格证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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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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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资格证指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