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的违法行为。截至2016年9月30日,累计查处“两非”典型案件3例,已依法对唐某、朱某、梁某3人进行行政处罚,现向社会公示。
案件1:唐某利用超声技术为湖北籍孕妇伏某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唐某非法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违反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唐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2:朱某利用超声技术为湘潭县孕妇李某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朱某非法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违反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朱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3:梁某利用超声技术为孕妇沈某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梁某非法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行为,违反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梁某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