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三品”战略精神,做大做强我省医药优势品种,推动全省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医药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根据省级文件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市医药企业国内独家品种(剂型)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注册地和生产地均在湖南省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
2.本次推荐的药品品种必须是国内独家品种或剂型,具体条件包括:
(1)2009年以后新批准生产的品种;
(2)2009年以后已纳入10个省医保目录的品种;
(3)重大创新型药品;
(4)确实具备做大做强的重点品种。
二、推荐材料
1.请药品生产企业填报《湖南省独家药品(剂型)推荐国家医保目录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简介(不超过1500字)、新药证书、产品生产批件、物价文件、招采中标、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政府奖项、进入外省医保目录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供,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请药品生产企业填写《建议推荐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省内医药产品汇总表》(附件2)和《国家医保目录(2009版)中湖南医药企业品种汇总表》(附件3)。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申报,并于10月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方式:0731-28681032,15873381599
附件1:湖南省独家药品(剂型)推荐国家医保目录申请表
附件2:建议推荐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省内医药产品汇总表
附件3:国家医保目录(2009版)中湖南医药企业品种汇总表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