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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国内独家品种(剂型)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通知
来源:区经信局 作者:言彪 发布时间:2016-10-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各县(市)区经信局、相关企业:

贯彻落实三品战略精神,做大做强我省医药优势品种,推动全省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促进医药工业经济加快发展,根据省级文件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市医药企业国内独家品种(剂型)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注册地和生产地均在湖南省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

2.本次推荐的药品品种必须是国内独家品种或剂型,具体条件包括:

12009年以后新批准生产的品种;

22009年以后已纳入10个省医保目录的品种;

3)重大创新型药品;

4)确实具备做大做强的重点品种。

二、推荐材料

1.请药品生产企业填报《湖南省独家药品(剂型)推荐国家医保目录申请表》(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企业简介(不超过1500字)、新药证书、产品生产批件、物价文件、招采中标、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政府奖项、进入外省医保目录有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提供,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二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2.请药品生产企业填写《建议推荐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省内医药产品汇总表》(附件2)和《国家医保目录(2009版)中湖南医药企业品种汇总表》(附件3)。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医药企业申报,并于1031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我委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逾期不候

联系人:王思思

联系方式:0731-28681032,15873381599

邮箱:176798185@qq.com

 

附件1:湖南省独家药品(剂型)推荐国家医保目录申请表

附件2:建议推荐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省内医药产品汇总表

附件3国家医保目录(2009版)中湖南医药企业品种汇总表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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