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株洲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S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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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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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株洲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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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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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株洲市全顺江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S店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园454号,项目租用株洲宏鹏机械厂土地,土地用途为厂房,总租用地面积为2000m2,总投资为200万元,主要经营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供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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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建宁港,最后入湘江。 生产废水经过隔油沉淀池及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道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建宁港,最后入湘江。 (2)废气:油漆废气经漆雾过滤装置(过滤棉过滤)和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为有效控制噪声的产生,减小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尽量采购低噪声设备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预防维修不良的机械设备因部件振动、损坏而增加其工作噪声;禁止夜间作业,在运营过程中应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尽量降低人为噪声,防止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他人的影响;车辆进出需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 (4)固废:建议建设单位在维修间西北侧增设危险固废防渗防漏措施的暂存设施,按不同品种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在不同容器中,不得混合。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外贴有“危险废物”字样标识。每半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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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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