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海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海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株洲海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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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汽车城4S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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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株洲海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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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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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已于2006年2月投入营运,本次为督促企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4S店区,总投资为1500万元,占地面积为5530 m2。项目投产后,预计汽车年销售量约1500台、汽车维修保养量约为3100台/年,其中含烤漆在内的维修量约为200辆/年。烤漆喷漆依托海联亚飞4S店。 本项目不涉及洗车业务,劳动定员50人,工作制度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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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而且由于4S店处于宽敞地带,少量的汽车尾气将随大气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室内检修的车辆试车时排放的废气,通过管道排放到室外,为间断排气,且排放时间短,排放尾气量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本项目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采用CO2保护实芯焊丝作为焊材,烟尘的排放量较小;项目钣喷工艺中的刮涂、打磨原子灰工序利用无尘干磨机进行打磨,选用的无尘干磨机自身配有除尘装置,处理效率可达85%以上,打磨原子灰过程中粉尘较低,且排放浓度小。经加强车间通风稀释和扩散后,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要求。 (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 2.声环境影响分析。在项目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场界声环境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再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以及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明显。 3.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洗车、地面清洗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应的处置方式,不直接排放至外界环境。项目认真落实各固废的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对外界环境影响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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