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三江水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水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万吨水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3万吨水玻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三江水玻璃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15466.7m2,建筑面积7600m2,新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各1栋,另配套建设1栋办公楼和综合楼,形成年产3万吨的液态水玻璃生产线。本项目的生产工艺主要为在蒸球机内加入固体水玻璃和水,在高温(170℃左右,0.4Mpa,燃气锅炉供热)下溶解稀释成液态水玻璃,然后趁热通过负压输送至成品储存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①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龙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建宁港,最终汇入湘江;生产废水即锅炉排污水作为生产工艺用水回用; ②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厨房油烟和锅炉烟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能够达标排放,锅炉烟气通过烟囱升至屋顶外1m处排放(距离地面约11m高)的排气筒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③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和空压机等设备,噪声源强在60~80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处理后,厂区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④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在厂区设置具有三防措施的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区,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由园区的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处理;废弃包装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原料仓库中隔出,10m2)暂存,定期回收外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