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株洲市荷塘区桂花片区迎风路(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株洲市荷塘区桂花片区迎风路(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6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株洲市荷塘区桂花片区(32号路~新塘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 |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西起规划32号路,东至新塘路,全长约270m,路幅宽度30m,设计车速40km/h,道路按城市次干道设计,双向四车道。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044.17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拟建道路施工对沿线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只要在施工中采取严格的管理、保护措施,如施工建筑材料妥善保存堆放,将施工污水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洒水抑尘,可避免或减小废水对沿线水体的影响。根据株洲市环卫清洁的实际状况,环卫部门每天对城市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和清洗,道路路面基本无车辆散落的泥土,油污,降雨形成的路面径流其污染物浓度较低,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道路施工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TSP和沥青烟气污染。扬尘污染主要发生地基工程扬尘主要由于表土开挖后,施工设备操作、运辆运输施工材料而引起,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突出。在料场远离居民点并遮盖、路基填筑时及时洒水、对施工道路和运输材料道路洒水、及时清扫路面、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蓬布的情况下,扬尘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控制。本工程利用株洲市内市政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提供沥青混凝土,不设另行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根据工程分析及类比预测,道路建成后在营运的近、中、远期,道路往来车辆尾气排放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且影响范围不大。 3、噪声: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但影响较大,为避免扰民,应采取合理的施工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沿线居民集中点。营运期,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规划美的小学出现超标现象,规划美的小学将设置围墙;本环评要求在该地段采取禁鸣、并限速至30km/h等措施;且根据本项目标准横断面图,道路两侧将设置绿化缓冲带,其对机动车噪声起到了一定削减作用,另建议在人行道外侧种植高大乔木,必要时可以双排种植,中间栽种2m高左右的灌木丛。综上所述,本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噪声对敏感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借方可通过向阳路运经新塘路,即可到达本项目施工区域,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防止扬尘污染,采取适当污染防护措施后,土石方运送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项目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钢材、木料、预制构件等,为减轻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对施工的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回用,若不能回用,委托有资质的渣土公司处理。拟建道路建成通车后,沿线司乘人员产生废纸、废塑料袋、盒、烟蒂等生活垃圾,建议对经过道路的司乘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同时采用分路段到责任人的方式对沿线的固体废物及时进行收集处理,减小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