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区机关食堂餐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拟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区机关食堂的餐饮对外承包经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与招标的报名单位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餐饮经营管理的相关资质,包括: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2、具有在本市3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经营经验三年以上(含三年),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承包合同等)。
3、本项目不接受个体餐饮经营者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纪录。并由当地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5、同意《荷塘区机关食堂考核管理办法》,报名时可向荷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领取该办法纸质文档。
二、招标方式
1、采取“赛场相马”的方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经区政府审查资格以后,筛选4家单位,安排在区机关食堂分别试菜经营一个星期,由区机关大楼院内的单位对报名者的试菜经营情况进行投票评价,得票最高者中标;
2、投票规则为区机关大院内区财政供养人员,且每周在食堂实际用过餐的人员才有投票资格,人数以区财政局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共同核定为准。
3、试菜经营的餐饮供应方式早餐为自选餐,标准为8元/人;中餐为自助餐,中餐标准为15元/人,早餐供应须含面点、面条、米粉、油条、奶制品、稀饭主要品种;中餐须提供8个供选菜品(不能提供海鲜、腊制品)及稀饭、水果、汤。
4、试菜经营期间,报名单位自主采购食材、按机关就餐人员刷卡购餐金额统一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结算。
三、中标确定及合同签订
1、经筛选出来的4家报名单位全部试菜经营完毕后的三天时间之内,由荷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投票计票,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得票最高者确定为中标。
2、中标单位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承包合同,经营合同为一年一签。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自2017年9月1日上午9:00起接受报名,到2017年9月8日下午6:00截止报名。
2、地点:荷塘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316房间(荷塘区机关大院内一号楼附楼三楼)
3、联系人:毛建源,联系电话:28428699 13647336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