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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津湘万铃汽车4S店项目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 作者: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7-09-2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津湘万铃汽车4S店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津湘万铃汽车4S店项目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株洲津湘万铃汽车4S店项目

建设地址

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3号汽车专卖店

建设单位

株洲津湘万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红港路3号汽车专卖店,总建筑面积1200m2,销售汽车销售展示厅、售后维修大厅及配套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租用现有建筑用房,不存在土建施工对外环境的影响。本次施工内容主要为厂区装修及各生产设备的安装。由于项目施工期工程量非常小,且施工期很短,项目施工期产污对环境影响非常小。因此,项目施工期对产污非常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影响也会相应的消失。

营运期影响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三级沉淀池处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后经专管排入建宁港,最后汇入湘江,对地表水湘江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废气源于汽车进出场产生的汽车尾气、汽车修理时产生的焊接烟气、喷漆烤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等。废气经处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理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生产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废轮胎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卖给废品回收商;废机油和机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