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实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2012〕33号)、《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株荷财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局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订本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和同级别民办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
4、编制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评估。
5、贯彻国家和本市有关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法规,统筹安排、管理各类教育经费。负责捐资助学的管理。
6、负责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负责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制订和实施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规定和措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对各类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和任免,协同区其他部门负责教师录用。
7、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安全工作、劳技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8、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统筹规划本区终身教育体系,指导有关社团组织工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9、组织教育督导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组织好教育科研工作,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推广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办学效益。
10、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规划校舍基本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11、负责做好区级以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荷塘区教育局是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教育系统有独立核算单位26个,其中局机关1个,二级机构5个(教研室、装备站、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会计核算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17所。在校学生总数27410人,中学生4622人,小学生22788人。
荷塘区教育局现有编制1330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318名。另有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86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经荷塘区财政局下达荷塘区2016年财政预算支出指标,我局2016年支出总预算23763.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01.5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及24.79万元,生均公用经费1055.36万元;教育费附加1835万元;教育专项经费2146.5万元。
(二)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265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6225.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6.64万元;事业收入159.21万元;其他收入10.41万元。
本年支出总计27083.17万元,其中:教育基本支出26972.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5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5%;其他支出9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35%。
(三)2016年支出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399.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82.35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81%;商品和服务支出4203.40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4.20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其他资本性支出649.43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人员经费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基本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费政策性提标。二是随着工资、津补贴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相应提高。三是几所学校搬迁合并,新校区扩容添置教育教学设备。
(四)“三公”经费情况
荷塘区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6.37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89.35万元,降低36.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12.85万元,比上年13.66万元减少0.81万元,降低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为43.52万元,比上年75.69万元减少32.17万元,降低42.5%。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区有关“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由专人负责,严禁公车私用,同时从车辆油耗、维修、过路过桥费以及驾驶人员费用等方面加强控制,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单位认真自评,2016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3.2分。按照县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评价得分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和评分依据) |
| 投 入 |
目标设定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 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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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5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 ③绩效指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 ④绩效目标和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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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配置 |
12 |
财政供养人员 |
4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2.4分 1355/1303×100%= |
|
| “三公经费”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4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4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
4分 (56.3万-89.4万)/89.4×100%= -3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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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支出 |
4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4分;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
4分 165.7万元/165.7×1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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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调整率 |
4 |
预算调整率=0,计4分;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
2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2788.1/预算数23763.2)×100%=17.32% |
| 支出进度 |
4 |
单位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应按季度使用,项目资金的支出应与实施进度一致。每发现一项资金未按进度支出使用扣0.5分,扣完为止。 |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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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结余 |
4 |
当年无结余,4分; |
本年结余1145.8万元上年结转1497.6万元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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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4分 控制率62.97%=(“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6.3/“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89.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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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 程 |
预算管理 |
16 |
管理制度 |
6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
5分 |
| 资金使用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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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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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 |
12 |
管理制度 |
4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1分; |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3分 |
|
| 资产管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5分 |
|||
| 固定资产 |
3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
3分 14871.97万14871.97万×1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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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 出 |
职责 履行 |
16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10 |
①(重点工作完成件数/重点工作计划件数)*6 ②根据绩效办2013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①+②为此项指标考评得分 |
10分 |
| 重点工作质量达标率 |
6 |
质量达标率达到100%,计6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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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 果 |
履职 效益 |
20 |
经济效益 |
4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建议部门(单位)根据2015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提炼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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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 |
4 |
||||||
| 生态效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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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抽取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各10名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共计得分/1000分*8。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7.8分 978/1000×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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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
100 |
|
|
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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