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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顺铁艺锌钢护栏有限公司年加工7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 作者: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7-11-1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安顺铁艺锌钢护栏有限公司

年加工7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安顺铁艺锌钢护栏有限公司年加工7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86827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7万米锌钢护栏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金精路158号嘉德工业园10栋

建设单位

  株洲市金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安顺铁艺锌钢护栏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①切割打磨的粉尘和焊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②喷粉过程产生的粉尘采用二级负压+旋风分离+滤芯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③固化工序的非甲烷总烃一部分经固化炉上空的集气罩收集后与喷粉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另一部分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其排放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④固化炉的燃料废气:经尾气管道接至喷粉废气的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农灌渠,远期再经市政管网,进入金山新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无较大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的生活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送往园区内的垃圾桶,再由园区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边角余料、废金属渣,喷粉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滤芯和粉末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中,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喷粉废气处理收集的废粉末与新粉混合回用与生产,电焊工序产生的废焊丝,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后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收购;机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统一处理;废机油和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分别经专桶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