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压延加工210t钨钴硬质合金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压延加工210t钨钴硬质合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2868279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压延加工210t钨钴硬质合金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路粮油仓库旁299-2号 |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正达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在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路粮油仓库旁租赁一栋厂房,项目主要从市场购买碳化钨粉、钴粉等原材料,根据客户需求,经粗加工后生产钨钴合金,年产量约210t。建设项目厂房占地面积850㎡,二楼为员工宿舍。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场地为已建成建筑,施工期仅对房屋内部进行简单装修,并进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再经市政管网,排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白石港排入湘江,对湘江水质影响很小。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经荷塘大道、新塘路市政污水干管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白石港汇入湘江,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无较大影响。(2)废气:本项目有机废气通过真空泵抽入真空烧结炉自带的冷凝回收装置内实现回收,回收率达95%以上,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在厂区内部无组织排放。干燥工序酒精产生蒸汽挥发,通过冷凝器回收装置回收酒精循环使用,酒精蒸汽在干燥房无组织排放。表面处理工序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厂房内部,建设单位定期对布袋里金属粉尘进行清理和收集后,回收作为一般固废处理,对厂房外环境空气影响较小。(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料、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综合外卖处理,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外卖给其他企业,原辅材料的废包装袋外卖给废品回收站,粉尘收集后由厂家回收作一般固废处理。废机油、废乳化液、废石蜡集中收集后置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的收集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按规范储存,定期交由垃圾回收站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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