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荷塘江全安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人员“徐江”开具处方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湖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十节第一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荷塘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