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9日荷塘张秀钦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袁坚”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依据《湖南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章第二十四节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荷塘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