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的重要指示精神,省红十字会人道救助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湖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切实做好人道救助金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的通知》(湘红办〔2016〕36号)精神,并依据《湖南省人道救助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进行了审查、上会研究,认为荷塘区顾芝英等3名困难群众符合人道救助认定条件。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7月31日;
二、公示期间,对救助对象有异议的,可向荷塘区红十字会(13387330168谭可勇)或株洲市红十字会(0731-28682265,0731-28682259)举报。公示均无异议的,省红十字会将按照救助名单拨付。
附件:湖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人道救助金救助名单(荷塘区)
荷塘区红十字会
2018年7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人道救助金救助名单(荷塘区)
| 市州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 龄 |
家庭住址 |
| 株 洲 市 |
1 |
顾芝英 |
女 |
79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
| 2 |
粟爱容 |
女 |
77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
|
| 3 |
凌忠国 |
男 |
59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