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稿件页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荷塘区桂花干渠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株洲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 作者:株洲环境保护局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8-07-31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荷塘区桂花干渠截污工程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荷塘区桂花干渠截污工程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桂花片区升龙路至云龙大道段

  建设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为改善桂花干渠、水竹湖水质,提高桂花片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完善株洲市荷塘区的城市基础设施,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拟投资1016.83万元建设荷塘区桂花干渠截污工程,项目包含污水管道及一个临时泵站(地埋式一体化泵站):污水管道全长约0.8km,泵站面积880m2,设计最大提升规模12000m3/d。项目建成后,由430铁路、红旗路、新华路、黄泥塘路合围区域约158ha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均可经泵站提升后,通过本项目建设的截污管道,汇入云龙大道现状污水管网,沿云龙大道向南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水质净化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闭水实验废水、设备冲洗废水等。闭水实验废水基本不含污染因子,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冲洗废水等通过收集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收集作农肥或经市政污水管网排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

  2、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机械设备尾气等。扬尘通过采取封闭施工、硬质围档、定期洒水、及时清除渣土、严禁超载、清洗轮胎、毡布覆盖、设置防尘飞扬垫等措施,其余废气通过大气扩散,满足(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臭气中NH3H2S无组织排放,经自然通风、周围绿植阻隔、吸收后,浓度进一步下降,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

  3、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源强在 72~105dBA),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严控作息时间、设置临时屏障、保养施工设备、降速禁鸣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站中风机、潜污泵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经减振、隔声、消声设施理后,厂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a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施工其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弃土、废弃管材、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弃土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配,送区域内其他建设项目用方;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废弃管材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卖或综合利用。处理方法满足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格栅渣委托环卫部门日运日清;集水池淤泥定期清理,脱水后用罐车密闭运输,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