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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恒瑞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件铁路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荷塘分局 作者:环保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20万件铁路机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20万件铁路机车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93

建设单位

  株洲凯华建筑垃圾再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恒瑞包装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493号,建设年加工20万件铁路机车配件项目,占地7633.37m2。主要建设内容是将依托原有的BC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增设隔层,设计成为2层两跨的结构布局,其建筑面积约2250m2,建成后厂房分为4部分,主要由1层北侧的木工车间、1层南侧的机械加工车间、2层北侧的涂装车间和2层南侧的仓库组成,而员工办公辅助用房等依托原有1954.43m2建筑面积的4F办公楼和50m2的辅助用房,厂区大门右侧仓棚作为木材原料仓。投产后年预计加工20万件铁路机车配件规模。预计20189月投产运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已有建筑,施工期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废弃物和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弃物、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可厂区原有处理方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量小,对外环境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隔油池、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由园区管网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污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喷漆水帘废水、填料塔喷淋废水,此部分废水经厂房外20m3沉淀池处理,通过添加絮凝剂沉淀处理后,再由水泵抽至填料喷淋塔和水帘柜循环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木材加工锯、钻、刨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漆废气由喷漆房内负压收集经水帘柜+填料喷淋塔+活性炭吸附由115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打码刻字废气、汽油挥发废气、未收集的喷漆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增设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噪声源较大的设备,设置在厂区中部,并加强隔声措施,同时安装减震垫隔声减振、加强厂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机械加工车、铣、刨、钻产生的废金属废屑,打磨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废边角料,废手套抹布,木材加工锯、钻、刨产生的粉尘,厂区内设置一座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定期回收外卖;其中废手套抹布与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漆渣、废活性炭、水性漆、油性漆、稀释剂及固化剂等危险物品的废弃包装桶、喷漆水帘废水、填料喷淋塔废水、废机油、废液压油、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固废,厂区内设置一座15m2的危险固废暂存间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要求一般固废、危险固废分类暂存,并定期清运处置,暂存间应尽量密闭,做到防雨、防流失、防二次污染等措施,避免产生的污染物在外售、回用过程中造成新的污染。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够实现合理处置。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环保局荷塘分局  0731-28682777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