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亿锦元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吨米粉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加工2500吨米粉系列产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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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5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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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株洲市亿锦元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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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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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由株洲市亿锦元食品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进行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500号,建设单位租赁株洲三湘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钢混结构厂房第2层东头建设而成,租赁总建筑面积168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扁粉生产线2条,圆粉生产线1条,干粉生产线1条,建设规模为年产扁粉1300吨/年、圆粉600吨/年、干粉600吨/年。本项目已投入运营,本次环评属于完善环保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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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本项目燃气锅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燃烧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外排,燃气锅炉烟尘排放浓度为17.7mg/m3、SO2排放浓度为29.4mg/m3、NOx浓度为137.4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烟尘20 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50 mg/m3),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2) 项目在蒸粉、烘干过程有热气产生,其主要成份为水蒸汽,夹带有少量米味异味,这些废气以无组织的形式进入大气,由于天台村安置小区及其他周边少量居住散户居民均位于本项目常主导风向侧风向或上风向,且距离较远,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车间内通风及生产组织、卫生管理的前提下,此部分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洗米、浸泡废水,生产车间地面、设备清洗废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完全可满足龙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水质较简单,对污水处理厂水质不构成冲击,污水经龙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江白石段,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完善环保手续性质,各生产设备现已投入运行。本环评委托湖南泰华科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 8月9日对项目场界现状噪声进行了一期监测。其监测数据均已包含了本项目高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场界噪声的叠加贡献值;同时,噪声监测是在生产系统生产工况稳定,扁粉、圆粉及干粉生产线生产负荷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情况下进行的。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要求,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袋装原料拆包后产生的废编织袋等废包装物全部外售处理;生产设备在清洗、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米粉废料,公司将其外销做为周边农户牲畜饲料使用;化粪池运行时产生沉渣、污泥,需定期打捞清理,定期清淘后委托环卫部门有效处置;燃气锅炉的净水器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滤芯,其废弃滤芯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项目区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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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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