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阳光医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株洲雅吾分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在荷塘区新华东路1318号设立荷塘雅吾门诊部,公示期间,收到盐业公司宿舍区居民及新华一村居民的反对意见,并提交了书面材料,通过多次协商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拟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11月30日。
二、听证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参加条件:1、凡年满18周岁,属荷塘区盐业公司宿舍及新华一村范围内及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荷塘区医疗健康工作。
四、申请方式: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在2018年11月23日前到荷塘区卫计局医政股报名。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218号金科大厦卫计大楼1006室
联系电话:28428525 ,联系人:冯美英
五、听证会代表确定方式:荷塘区卫计局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代表,代表名额8人
荷塘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