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荷塘区宁康养护院和株洲宁康医院医养融合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荷塘区宁康养护院和株洲宁康医院医养融合项目 |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432号 | |
建设单位 | 长沙和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长沙和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租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432号宁康实业有限公司1#栋6层综合楼(原为办公、宿舍和食堂),主要在原有已建成建筑布局上进行改造调整。项目主要建设诊室、住院病房等主体工程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等配套环保设施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1246.97m2,建筑面积约7244.33m2。项目建成后,开设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医学影像科等医疗科目,建设养护床位245张和医疗床位60张的医养融合项目,拥有职工60人,门诊接待人数预估为100人次/天。 本项目不设同位素治疗及诊疗科室;检验科照片均采用激光打印,无需洗印照片;本项目不设传染病房;不设置锅炉房、宿舍。本项目设有放射科,本次评价不包含医院放射性物质的评价,医院需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化粪池+混凝沉淀池+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标准后沿金山路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池体采用地埋式,影响范围较小,恶臭气体拟采取加盖封闭,不进行集中收集处理,为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废气排放要求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并将油烟通过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2.0mg/m3);汽车尾气由于其排放为无组织低矮面源排放,且停泊区地形较为开阔,所排出的尾气易于扩散,其对项目区大气环境质量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发生富集现象。 3、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因此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