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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荷塘区财政局 作者:荷塘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9-04-03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关于做好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单位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荷塘区会计人员综合素质,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1813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 2018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含具有初、中、高级会计职称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培训形式

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采取网络培训为主,面授培训为辅,两种培训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可二选一培训方式)

三、培训内容

结合会计人员的工作特点和需要,分类别、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内容,因材施教,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类别培训内容详见课程目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415419日。

2、报名地点:荷塘区财政局114办公室

3、现场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199号悦湖国际11楼1104

4、电话报名:联系方式 0731-22131582

5、微信报名:微信号 18153767580     联系人:李老师

五、培训时间

(一)培训时间:2019年4月25日-26日(每周四轮流滚动开课)

)网络培训时间:截止 2019 8 月 31 日。

、其他事项学分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本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4 学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含初、中、高级会计职称)除完成会计继续教育外,还应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 25 号)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的要求,完成 90 学时的继续教育。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20194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