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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方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生环荷塘分局 作者:生环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9-05-09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600吨泡沫包装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嘉德工业园二期6#栋厂房

建设单位

株洲市方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方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购置株洲市荷塘区嘉德工业园二期6#栋厂房建设泡沫包装材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发泡区、成型冷却区、成品堆放区以及办公区等配套辅助区域,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600t泡沫包装材料,于20194月开工建设,20196月进行投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位于嘉德工业园内,其厂房建设由株洲嘉德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待建设单位建设完标准厂房后,交付给方圆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时产生废弃物和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废弃物、设备安装人员的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生活废水依托于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外排。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量小,对外环境无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近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嘉德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再经园区管网送至由金山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嘉德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石港太平桥北支流,再经白石港最后汇入湘江。远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嘉德工业园现有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白石港汇入湘江。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无较大影响。

2、大气环境: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烘干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根据影响分析,通过收集后由15高排气筒外排,VOCs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无组织排放VOCs增强车间内排风,不会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并加强隔声措施,同时安装减震垫隔声减振、加强厂界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机油、液压油等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均可做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荷塘区环保局  0731-28682775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