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荷塘区精研硬质合金加工厂硬质合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荷塘区精研硬质合金加工厂硬质合金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一期6栋204号 |
建设单位 | 荷塘区精研硬质合金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500m2,主要包括原料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等。主要工程内容为租赁一座已建的厂房建设硬质合金加工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项目施工期仅进行简单的房顶搭建及室内装修,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龙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清洗废水经沉淀桶沉淀后回用于超声波清洗设备,不外排。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2)废气:本项目打磨工序为湿磨,经车间风机进行强制通风后,可有效降低车间内粉尘浓度,且项目粉尘排放量较小,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打磨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80~90dB(A),对采取减振、隔声、消声、距离衰减和合理布局的控制措施, 可使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区昼间≤65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废防锈剂桶;其中废防锈剂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进行回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沉淀渣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不会对厂区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