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国土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湘水发〔2018〕22号)要求,荷塘区境内白石港和太平桥北支段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河流管理范围划界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公示内容见附件。
株洲市荷塘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