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500吨超细试验线、异型扩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500吨超细试验线、异型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茨菇塘生产区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在株硬集团茨菇塘生产区空置厂房(大制品合金事业部深加厂南侧)、CK料厂房两个厂房内实施,本项目将空置厂房改造为异型合金厂房,面积为5481.6m2,将CK料厂房改造成碳化钨厂房(粉末新厂),面积为2553m2。通过改造现有厂房,新增工艺设备,实现碳化钨和异型合金产品提质扩能的目标,项目实施后碳化钨厂(粉末新厂)年产碳化钨500吨,异型合金厂年产异型合金400吨。原CK料生产设备调拨到其他事业部,茨菇塘生产区内不再生产CK料产品。本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预计2020年2月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行雨污合流制。本项目氢气回收喷淋水经沉淀后完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碳化钨厂由现有CK料厂改造,不新增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异型合金厂由空置厂房改造,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为新增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先经车间沉淀池将可回收的合金粉末沉淀回收后再进入总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用水量。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总废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外排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本项目预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满足株硬集团总废水站的进水水质要求,废水中的污染因子能够被园区总废水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进入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后排入白石港,白石港流经2.3km后流入湘江,对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碳化钨厂(粉末新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碳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碳化炉废气以及配料、球磨、碳化以及合批进出料、包装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配碳工序产生的粉尘、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碳化炉尾气燃烧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配料、球磨、碳化以及合批进出料、包装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抽排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异型合金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压制工序产生的粉尘、割型工序产生的粉尘、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割型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压制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冷凝装置+点火燃烧后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机加工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经车间抽排风系统后无组织排放。 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经处理达标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厂界的预测结果显示,厂界处TSP浓度均未出现超标,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运行后,噪声源经减振、隔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噪声源经安装防震垫、将设备置于厂房内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治理措施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杜绝了二次污染的产生,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