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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以机代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项目审批 作者:生环荷塘分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以机代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以机代人”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

建设单位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株洲空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工厂占地面积:60万余平方米,在册员工:2339人。厂区主要建筑有备料车间、配件车间、台车车间、构架车间、一组装车间、二组装车间、钢结构车间、危险化学品仓库、涂装车间以及铝合金车间、辅助厂房、办公楼等,生产车间拥有门类齐全的各类工艺设备、装备,2018年年末工厂固定资产净值2.65亿元。备料车间、台车车间、组装车间是生产铁路货车的主要生产车间,产品包括敞车、平车、罐车、漏斗车、长大货车及特种车等系列产品。配件车间生产供外配件,包括端枕、牵引梁、中枕、中央梁等;铁路货车产品生产工艺主要有:切割下料、抛丸抛丸、机械加工、组焊、涂装、试车等;配件生产工艺主要有为机械加工。2018年,工厂年生产敞车、平车、罐车、其他特种车辆等铁路货车(折合CH70车型)总计6500辆。

株洲分公司在本厂区拟实施“以机代人”技术改造,对一组装车间引入机械化、自动化装备,重新规划场地,重新布局车体典型部件生产线包括:型钢中梁生产线、鱼骨底架生产线、板柱式车体生产线、板柱式侧墙与板柱式端墙生产线、整车车体组装生产线,实现生产制造自动化和信息化;对备料车间新增板材预处理线自动上料装置、自动数控剪切中心、机器人等离子切割工作站、小部件焊接工作站以及无轨半龙门吊等工装设备。对台车车间实施车轴生产线布局调整、车轴转运自动化改造、轮轴数据自动检测与ERP系统集成。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有钢材、水性漆、焊材等,主要能源消耗为水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存在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控制污染排放、减轻环境影响:

1)废气

备料车间:板材预处理线、薄板预处理线和型材预处理线产生抛丸粉尘废气、喷涂水性漆废气,抛丸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器处理,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预处理线喷涂水性漆废气通过抽风机、集气管道进入过滤棉+活性炭箱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的限值要求;漆雾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激光切割产生的烟尘采用烟尘净化器处理;等离子切割产生的烟尘采用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采取工业通风系统处理,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台车车间:转向架组焊产生焊接烟尘,施焊作业量不大,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小,采取加强厂房工业通风措施,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组装车间:组装车间产生焊接烟尘,大部分焊接作业工位采用机器人焊接,减少焊接烟尘产生量,同时加强厂房工业通风、在局部工位配套烟尘净化器,采取以上控制措施,烟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环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抛丸粉尘、漆雾颗粒物、VOCs、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主要为清洗场地产生含油废水。含油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至厂区北侧农灌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至厂区北侧农灌渠。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边角料、废钢丸,危险废物包括废切削液、废磁粉悬浮液、废矿物油、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

废边角料、废钢丸外卖废旧金属回收公司;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时严格按照转移联单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相应控制要求,处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固废经妥善处置,可控制潜在的环境影响。

4)噪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来自机器人等离子切割工作站、无轨半龙门吊、冲床快速换模装置、油压机快速换模装置、油压机、数控车削中心机床、敞车中梁组合钻、摇臂钻床、摇臂钻床等工艺设备,噪声值:70~90dBA),对设备安装基础做减振处理,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噪声经过厂房建筑阻隔,并随距离进一步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