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翔瑞鼎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万吨干性混凝土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8万吨干性混凝土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钩山村藕塘冲组617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翔瑞鼎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翔瑞鼎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00万元进行年产8万吨干性混凝土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700m2,建筑面积1850m2(其中,生产厂房450m2,仓库1400 m2),无地下建筑物,设置地面停车位30个,对原有厂区进行地面硬化,并配套完善绿化、给排水等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因此,项目生产废水回用,生活废水纳管排放是可行,项目废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生产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四厂界浓度预测值均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3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项目运输车辆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车辆驶出场地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运输砂、石、水泥、粉煤灰、干性混凝土等车辆,采取密封措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漏或泄漏造成扬尘污染。 综上所述,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工程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交通噪声等,通过采取减振、设置禁鸣标志后,通过距离衰减和合理布局的控制措施后,可以减少噪声对项目居住环境的影响,使项目场界达2类标准。 禁止夜间进行任何形式的运输作业,同时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减少气刹和鸣笛。总体而言,项目交通运输噪声在禁止夜间运输作业后对道路两侧居民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做无害化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包括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沉淀池沉渣,其中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将回落至生产系统,不外排。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清理后回用于生产线。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