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豪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年维修1200辆汽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豪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年维修1200辆汽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株洲市三江水玻璃厂内 |
建设单位 | 株洲豪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豪威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租赁株洲市三江水玻璃厂厂房用于汽车维修、保养服务,本项目以汽车补漆为主,项目建成后,经车辆预检、快速保养、机修、钣金等工序年机加维修汽车200辆,经打磨、补漆等工序年补漆维修汽车1000辆,厂区占地面积50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营运期废水污染源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龙泉污水处理厂位于株洲芦淞区株洲工业学校附近,日处理污水20万吨,本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生产生活废水属龙泉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其城市污水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完全具备接纳本建设项目污水能力。本建设项目经处理后的生产生活废水满足龙泉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一并汇入城市污水管网送龙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湘江。由于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对建宁港和湘江纳污江段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干磨等表面处理产生的粉尘;喷漆、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汽车尾气。产生的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企业需严格管理环保设备的运行,与周边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 项目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达标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漆雾去除率为80%,有机废气去除率为90%。,处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可见,本项目运营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变化较小,不会改变区域声环境质量。 根据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评价,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实施后,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有效控制了其污染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建成后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其现有环境功能。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废旧零部件、废机油、废油漆桶和溶剂桶、含油抹布手套、隔油池废油、隔油池底泥、废活性炭、布袋收集的粉尘等。废油漆桶和溶剂桶、隔油池废油、废活性炭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含油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底泥定期清掏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隔油沉淀池废油定期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清掏处置;废旧零部件交由废品回收商回收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定期交由垃圾站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