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荷塘区排水防涝补短板-排水管渠(西湖排水渠)改造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荷塘区排水防涝补短板-排水管渠(西湖排水渠)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荷塘区北起铁东路,南至建宁港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建设西湖排水渠改造任务要求,旨在整治荷塘区水患点、易涝点,进一步完善株洲市城区排水设施,系统构建排水体系,进而提升城市品质,改善投资环境。项目北起铁东路,南至建宁港,全长约462m范围内的排水渠道及相关排水构筑物,其中暗渠长约313m,明渠长约149m,另外还包含一座自排涵闸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渠道土石方工程、钢筋砼箱涵、明渠挡墙工程、支护工程、自排涵控制闸主体结构、渠道闸门及启闭机、绿化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大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及植被吸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故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清洗含油废水以及基坑水。车辆清洗含油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不外排。坑废水通过向基坑内投加絮凝剂及中和剂,坑水静置2h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夜间应停止施工,同时对紧邻河道的居民住宅一侧设置声屏障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弃土除作为回填土外,其余部分用于管线中心两侧的修理垫路基以及水土保持工程使用,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以上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收尾阶段严格执行拆除和复绿;堆置场等临时工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合格的环保、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对周围陆生及水生生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植被护坡、临时施工用地进行复绿等措施,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拟建项目为排水渠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渠道的防洪能力,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影响均为正面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