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市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中车车辆厂中门1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誉铭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宋家桥中车车辆厂中门1号,主要产品为减震器零部件、机车门锁,年产减震器零部件20000件、机车门锁10000件,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170m2。项目劳动定员15人,年工作300天,项目已于2018年8月份投入运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采取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各监测点位贡献值较低,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噪声对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车辆厂污水处理站;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化学混凝沉淀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车辆厂污水处理站,因此本项目的污水排放对环境无较大影响。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金属粉尘、酸洗工序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加强厂房内通风,将其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收集、运输,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各种固废经上述方式妥善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