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中景橙石(株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景橙石(株洲)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嘉德工业园7#楼 |
建设单位 | 中景橙石(株洲)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景橙石(株洲)科技有限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购置中频炉,形成彩色强化剂8000t、染色固化剂2800t、彩色脱模剂150t、透水胶结料1000t、无机魔石材料1000t、表面增塑剂20t、钝化剂20t、乳液5t、硬化剂5t的生产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根据前述的预测影响分析,项目扩建后全厂各废气正常工况下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低于10%,相关污染物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液料生产线每周清洗一次,清洗水进入下一次液料生产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内的化粪池预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近期纳入金山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站(嘉德站)处理,远期经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实施本环评建议的隔声减振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的声环境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收尘灰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