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200万件工程钻具生产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件工程钻具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嘉德工业园B区标准厂房 |
建设单位 | 株洲钜盛钻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钜盛钻具有限公司购买嘉德工业园B区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580㎡,并从株洲市荷塘区纺织路(株洲塑料五厂内)搬迁至荷塘区嘉德工业园建设年产200万件工程钻具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仅对场地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厂房共一层,分为质检区、机加工中心、包装区、仓储区、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80㎡;附属办公区域共三层,一楼为食堂和办公区,二、三楼主要用作办公区,建筑面积5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嘉德工业园,购买已建成厂房,建设单位入驻后仅进行简单装修和设备安装。因此不对其施工期进行具体分析。 营运期: (1)大气 食堂油烟产生量约为0.0125t/a,油烟产生浓度为1.75mg/m³,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经处理后屋顶高空排放,能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小型2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60%的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喷砂粉尘经收集通过喷砂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经过空气的有效扩散后,喷砂粉尘浓度能够进一步稀释,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喷塑粉尘产生量约0.06t/a,无组织排放,喷塑工序在密闭房间内进行,因此塑粉主要散落在密闭房间内部且经过空气的有效扩散后,喷塑粉尘浓度能够进一步稀释,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固化废气产生量为0.0006t/a,有机废气产生量极少,外排废气经空气的有效扩散后污染物浓度能够进一步稀释,废气经空气有效扩散能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要求。 (2)地表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放。清洁废水通过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放。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金山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白石港,最终排入湘江。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再经距离衰减后其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很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分类收集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