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白石港太平桥南支流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
建设地点 | 太平桥南支流位于株洲市荷塘区东北侧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整治工程调整主要为:1、将原规划的金山污水提升泵站(3.0万吨/天)东移至荷塘大道东侧,近期按1.5万吨/天的污水提升泵站实施(预留远期扩容的基础结构);2、在荷塘大道至宋龙路(W16-W30井段、1km)原设计Φ1.0顶管改为Φ0.8m压力管,宋龙路至金山污水处理厂(W30-W38号井段、0.7km)管道标高提升约6m;3、调整淤泥脱水场位置场(荷塘区宋家桥金桥路南侧,太平桥南支流北面145m处);4、新设一座淤泥堆场(芙蓉路与四三零专用铁路交叉口东北面75m处)。主要包括截污控源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各部分主要工程内容如下:1、截污工程:主要为对太平桥南支流沿线排污口、流域范围内断头污水管的纳管和大片农村散污进行截污纳管方案设计以及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内源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太平桥南支流垃圾清理及底泥疏浚治理等工程。3、生态修复工程:内源治理后对太平桥南支流重新种植生态植被,进行生态修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大气 本项目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采取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保持路面的清洁、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网)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及植被吸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故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 汽车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作为冲洗用水或洒水降尘用水。基坑废水中泥浆先抽到岸上临时泥浆池存放,经过充分静置、沉淀12h后,其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绿化灌溉或回用于施工工艺中。污泥场废水经脱水场内的排水沟汇入到脱水场地内的集水池内,通过租赁一套移动式水处理设备成品,对脱水尾水进行处理。 (3)声环境 施工期应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夜间应停止施工,同时对紧邻河道的居民住宅一侧设置声屏障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降到可接受范围内,且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垃圾约650m3,收集后由施工单位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底泥处置量为2201m3,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淤泥经日晒自然干燥固化处理后送至污泥堆场填埋处理。项目表层土回用覆盖施工开挖场地,管线开挖可以做到挖填平衡,不产生多余的弃土。施工产生的各类垃圾废弃物应堆置在规定的地点,并运往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安全处置。废弃施工围堰外运至制砖厂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收尾阶段严格执行拆除和复绿;堆置场等临时工程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合格的环保、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对周围陆生及水生生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的植被护坡、临时施工用地进行复绿等措施,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将逐渐消失。在采取了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拟建项目为排水渠改造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渠道的防洪能力,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当地大气环境质量,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影响均为正面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