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润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t钛粉、2t锆粉、1t铪粉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t钛粉、2t锆粉、1t铪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株洲润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株洲润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1月28日,注册地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蒋年峰。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钛、锆、铪系列粉末、纳米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高新技术服务。租赁厂房及办公面积合计986m2,本项目主要进行金属制品生产,年产2t钛粉、2t锆粉、1t铪粉。本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投产,年产品产量约年产钛粉2t/a、锆粉2t/a、铪粉1t/a,本次环评属于完善环评手续。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少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最大占标率<1%,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引入市政管网再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外排,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t/a,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临时堆存于厂区中部垃圾池,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当地垃圾转运站,再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