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浩创科技有限公司泵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浩创科技有限公司泵车配件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远东机械产业园1#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浩创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睿鼎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浩创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株洲徐家塘远东实业有限公司单层厂房和1层(局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场地,位于产业园的北侧,项目租赁厂房总占地面积约3070㎡,包括仓储区、焊接区、机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区、喷漆区、抛丸区以及办公楼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950t混凝土输送管、950t混凝土输送缸的产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建设项目用房为已建厂房,故本评价不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进行具体的分析评价。 营运期: (1)大气 切割粉尘、焊接废气、抛光粉尘、机加工粉尘通过加强厂区排气通风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并做好劳动保护措施,其对厂界及周围的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很小。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滤筒除尘器收集后每日一清,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可以达标排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做一般工业固废处理。油漆废气经过二级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引至厂房楼顶(15m)排放,经预测分析,各污染因子均可达标排放。总体而言,本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地表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仙庾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白石港支流汇入湘江,对湘江水质影响很小。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室内设备经建筑结构隔声和设备减振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定期交由回收站回收,废机油、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紫外灯管、循环水池水箱沉渣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