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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05号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作者:荷塘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8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2010002108

产品名称:普通白菜(小白菜)

不合格项目:普通白菜(小白菜)经抽样检验,“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者:诸爱峰

被抽样单位:株洲市荷塘区三之三玫瑰名城幼儿园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39号玫瑰名城铭楼(1)、(2)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10月19日,在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受我局的委托,深圳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普通白菜(小白菜)”进行监督抽样检验。2020年11月25日,对当事人抽样检验的该批次“普通白菜(小白菜)”出具编号为No:2010002108的《检验报告》。2020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以上《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以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要求。2020年11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2020年12月15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本案未采取强制措施。

三、产品控制情况

经查:当事人2020年10月18日向株洲朝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下单,由株洲朝暮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8点送货上门,共购进单价为8元/公斤的“普通白菜”(小白菜)1.82公斤,货值金额共计14.56元。该批次“普通白菜(小白菜)”已被抽检单位全部抽走,未做成菜品向幼儿供餐,无库存,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查验货义务。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当事人采购的普通白菜(小白菜)“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立即停止采购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更换食材供应商;组织相关学习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经营上述食用农产品货值金额小,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履行了查验货义务,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十四章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行为符合免于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