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辖区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荷塘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根据《株洲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株财函〔2020〕5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形式
包括面授教育、网络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选择一种教育形式。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公需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登记等,均按照《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函〔2020〕5号)有关要求办理。
(二)专业科目
1、行政事业单位类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2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3号》讲解;
(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指引》讲解;
(3)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新规定解读;
(4)电子会计凭证相关规定解读;
(5)图表让财务分析更生动(PPT及EXCEL知识);
(6)《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803号--行政事业单位》解读;
(7)《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解读。
2、企业类
(1)最新税收政策解读及筹划;
(2)《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300-304号--成本管理相关应用指引》解读;
(3)最新财务政策解读;
(4)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知识解读;
(5)图表让财务分析更生动(PPT及EXCEL知识);
四、报名与学习
(一)面授培训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12日。
2、报名方式(二选一)
(1)现场报名: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114办公室
(2)电话报名:18153767580(微信同号)李志玲
3、培训时间
(1)2021年4月15日—16日(行政事业单位班)
(2)2021年4月28日—29日(企业班)
(二)网络培训
参加网络教育人员直接登录“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中“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报名”窗口,完成专业科目学习并经考核合格。
五、其他事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本次参加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学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除完成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外,还应根据《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函〔2020〕5号)做好公需科目培训,不少于30课时。
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