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庾镇、各涉农街道残联: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省残联《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和乡村残疾人人才培育计划指标的通知》、《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21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荷塘区实施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方案制定如下:
一、任务目标
2021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任务为40人,其中省任务8人,市级自筹任务16人,区级自筹任务16人。
二、帮扶对象
具有本区农业户籍、年龄在16-65岁间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优先考虑帮扶低保户、边缘户、一户多残等困难残疾人家庭。其中省、市任务中贫困残疾人家庭数不少于15人。(任务数的60%)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承办机构
株洲市黄程职业技术学校
五、帮扶内容
1、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各类适合残疾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技术培训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理论与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残疾人熟练掌握1-2门增收技术。
2、立足实际,综合考量培训项目、内容及残疾人家庭的情况,量体裁衣、一户一策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化肥、玉米、麦麸、饲料等生产资料扶持。
3、组建帮扶团队,聘请富有帮扶残疾人爱心、长期扎根农村一线、有丰富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农村实用技术型、农业型专家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组建残疾人帮扶服务团队,开展上门诊断帮扶,现场指导。
4、跟踪服务,承办方为帮扶对象提供跟踪服务,帮扶对象可以随时电话、微信等形式向专家团队咨询生产技术、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跟踪电话:0731-28211127 15116018098(负责人:张琼芳)
六、资金补贴标准
(一)省任务所需资金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的标准,从中央经费和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分级、统筹列支。省级负担30%,市级负担35%,区级负担35%。
(二)市级自筹任务所需资金按照不低于2000元/人的标准,从市、区两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按照市级50%,区级50%,分级、统筹列支。
(三)区级自筹任务所需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从区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
(四)荷塘区40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服务指导均纳入年度培训任务,资金由培训经费预算中列支,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生产,生产扶持资金用于购置农资、种苗等实物,配发给受扶持的残疾人,不得直接发放现金。严禁向参加阳光增收计划的残疾人发放误工费、纪念品,超标准安排培训食宿。
七、工作要求
(一)组织形式。省、市任务继续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关于在残疾人脱贫攻坚战中实施“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的通知》(湘残联字〔2017〕16 号)要求执行。
(二)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衔接,统筹资金使用,争取将阳光增收计划中的实用技术培训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农业资金等项目补贴范围。
(三)精心筛选培训对象。仙庾镇、各涉农街道残联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人员摸底筛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将汇总名单(附件2)上报至区残联,原则上往年已经接受过阳光增收计划帮扶的残疾人,不再列为 2021 年对象。
(四)落实公示制度。区残联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示本地区本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公示内容包括增收项目、承办机构、扶持方式、对象与人数、 补贴标准等。
(五)严选帮扶项目。阳光增收项目要根据残疾人的需求,结合本地优势产业、重点产业项目、种植养殖习惯选定,依托本地就业扶贫基地(车间)、专业合作社、种养植大户、致富带头人进行。
(六)严格培训纪律。实用技术培训与指导要采取基地直训、能人带徒、 实地指导、职业资格补贴、电话视频服务等方式,分类实施。培训班以一项技能为一期培训内容,不得以种植、养殖等大项为一期培训班,不得混合开班。集中培训班要将扶志教育作为培训必选内容。原则上不得在宾馆酒店举办阳光增收项目培训班。
(七)加强项目资料管理。承接机构需按照区残联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整理好实施对象名册(必附联系方式)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包括:发放的种苗、化肥、玉米、麦麸、饲料等生产资料,要有采购清单、残疾人签收凭据;后期服务要有实地技术指导、生产服务指导的相关记录等。区残联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方案、扶持对象花名册(附件2),项目执行报告(附件4),整理成册上报市残联教就部,市残联汇总后上报省残联。
联系人:周芬
联系电话:0731-28621570
邮 箱:366135814@qq.com
附件:
1、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登记表
2、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花名册
3、2021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