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单位会计信息系统更新、新旧制度衔接、账务处理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发现、应对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的通知》(湘财监〔2021〕3号)要求,我局组成检查组,于9月-10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10月20日。
二、检查单位:
序号 | 类别 | 单位 名称 | 单位性质 | 主营业务 | 法定 代表人 | 所在地区 |
1 | 区直机关 | 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行政单位 | 刘胜贤 | 株洲市荷塘区 | |
2 | 中学 | 株洲市第五中学 | 事业单位 | 戴永红 | 株洲市荷塘区 |
三、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财务会计方面的重点内容及方法
1.是否全面实施了政府会计;
2.是否资产核算做到正确性,货币资金等是否做到账实一致,基建账是否按规定撤并至政府会计账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等长期资产的核算、金额是否准确,长期资产是否做到账卡一致,折旧摊销计提是否正确;
3.是否负债核算做到及时性,金额是否准确;
4.是否财务会计结转正确,学校的专用基金计提是否准确;
5.是否收入核算完整性,收入是否没有放入往来款核算,年末是否实行权责发生制将收入全部入账,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
6.是否费用类会计科目核算正确,年末是否实行权责发生制将费用全部入账,金额确定是否准确。
主要是现场查阅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银行存款对账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资料。
(二)预算会计方面的重点内容及方法
1.是否预算会计严格实行收付实现制,明细科目核算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2.是否预算收入是否做到账实一致、账表一致;
3.是否预算支出是否做到账实一致、账表一致;
4.是否预算结余结转是否正确,是否做到账实一致、账表一致。
现场查阅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预算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部门决算报告等资料。
(三)预算、决算管理方面
1.2020年度部门决算管理
(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主要检查单位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审查、立项的政策文件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实施的程序、内容是否真实、合规,是否按规定办理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招标手续;项目资金的拨付程序、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情况。
(2)收入及资产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单位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是否纳入规定的核算范围,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执行,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等。
(3)经费支出情况。主要检查单位全部经费支出情况,一方面检查预算执行的到位率,另一方面检查分析各主要预算支出项目有无超预算或无预算的情况及其原因。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和津补贴、奖金等发放情况。
(4)资金结余和统筹情况。主要检查单位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的真实性,及产生结余的原因。同时,审查结余资金是否与财政部门结余一致,是否将其编入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主要检查单位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购资金是否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等。
(6)绩效工作情况。主要检查部门的绩效目标是否完成和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7)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2.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管理
(1)收入预算编制情况
各项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即各项收入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收入项目是否全部编入预算,是否体现综合预算的原则。重点关注单位是否漏报、瞒报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资产占用收入。
(2)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①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是否符合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编制内实有人数(超编的按编制数)和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等。
②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是否根据现行定额标准及有关资产、资源情况据实编制。
③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否严格按照省财政批复的专项资金整合方案编制预算,项目资金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重点检查项目库的管理,项目资金的编制依据,项目申报、审核及支出预算的核定。
(3)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是否都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是否对重大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评价,是否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科学设定了绩效目标,是否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等。重点关注是否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了运用。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是否依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有无虚列、多报、少报、漏报采购项目情况,采购资金是否列入预算等。
(5)结余资金统筹整合情况
结余资金规模、时限,预算编制是否考虑结余资金因素,是否进行统筹整合。
(6)“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是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进行压减。
(7)委托业务费情况
聘用中介机构、专家、研究机构等预算和支出的规模、聘用标准和程序是否合理、合规。
(8)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可开展延伸检查。
四、具体要求
此次检查成立专门检查组,必须严格按照省、市财政监督的要求,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出具检查报告。具体人员组成及分工如下:
检查组组长:李莉、吴彦芳
检查组成员:夏芳、张幸、毛爱英、李玟君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单位进行监督。如上述单位有违反财经纪律情况的,请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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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