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摩尔特环保新型材料智能化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精路158号株洲现代综合物流园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摩尔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瑜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特种干粉砂浆生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再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 2、大气环境: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呼吸粉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及分装粉尘,呼吸粉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分装粉尘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风机风量为15000m3/h。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建设项目在考虑背景值叠加影响的情况下,营运期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由清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项目垃圾堆放点,再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可避免固体废物排放对环境的二次污染,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如有,需附相关承诺文件电子版;如无,可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