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搬迁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东环北路东辅道 |
建设单位 | 株洲湘态环保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荷塘区东环北路东辅道,总用地面积1228平方米(30.7m×40m),主要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针对对象为长株潭地区的企业、社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及配套处置单位贮存转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为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可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采取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仓库处于密封状态,人员不在项目地点办公;同时运输车辆不进入车间,箱体尾部对准车间大门后,开箱,利用叉车将固废运输进入车间暂存区域暂存,正常情况下无泄漏,不对需对地面进行冲洗处理,只进行简单清扫,故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发生地面撒漏的风险事故时,也使用抹布等方式进行擦拭,故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本建设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5dB(A)左右。本项目工艺过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降噪,设置隔声墙等。汽车交通噪声则通过禁止鸣笛、设置减速带、绿化隔声等措施治理,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四周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自身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本项目经营的危险废物不纳入项目危废产生量,项目自身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手套和废活性炭。 公司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特别是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项目在投入试生产前需与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确保危废得到有效的处置。危险废物在处置之前,厂内临时储存和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要求进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有关规定,废液在厂内存放期间,应使用完好无损容器盛装;厂内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本标准中规定的危险废物标签,容器材质与危险废物本身相容(不相互反应);用以存放装置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采取防渗措施,且表面无裂痕。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满足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