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庾镇、各涉农街道残联: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省残联《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和乡村残疾人人才培育计划指标的通知》、《株洲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实施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和乡村残疾人人才培育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荷塘区实施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项目方案制定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2022年度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任务为36人,其中省任务13人,市、区两级自筹任务23人(其中市级自筹22人、区级自筹1人)。
(二)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荷塘区根据本区残联部门的实际情况及预算资金安排,参照市残联的项目培训方案,开展辖区内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发展生产帮扶工作。
(三)乡村残疾人人才培训计划。人才培育推荐任务3人,区残联按照任务数做好人员推荐及参训工作。
二、实施对象
具有荷塘区农业户籍,年满在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意愿且具备接受培训的条件和能力的持证残疾人(直系亲属不需要)。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可列为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实施对象:
1.农村享受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人等。
2.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 农村低收入残疾人。
3.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4.经相关部门认定或村委会推荐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
5.以上情况中的重度残疾人家庭的一位成员(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
符合前述基本条件,同时属于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可列为乡村残疾人人才培育实施对象:
1.“十三五”期间培育的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带头人)。
2.涉农生产规模较大、发展能力较强的残疾人。
3.农村电商从业者、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乡村工匠中突出的残疾人。
三、项目实施时间
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承办机构
株洲市黄程职业技术学校
五、实施步骤及帮扶方式
(一)筛选确定帮扶对象(4月完成)。各涉农街道(镇)残联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人员摸底筛查工作,于4月8日前将汇总名单(附件2)上报至区残联。由区残联、各涉农街道(镇)残联、承办机构共同完成帮扶对象走访调查、核实及拟确定对象名单公示等工作。
(二)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月完成)。承办机构需根据残疾人实际需求和本地优势产业、就业形势等,有针对性的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突出实用性、实效性,强化实训实践,组织学员到荷塘区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实操演练、观摩交流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参加培训的残疾人能学得会、能掌握相应劳动生产技能。
(三)发放生产资料(6月完成)。立足实际,综合考量培训项目、内容及残疾人家庭的情况,量体裁衣、一户一策为参训残疾人家庭提供种苗、化肥、玉米、麦麸、饲料等生产资料扶持,按2000元/户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资配送工作。
(四)提供技术指导及跟踪服务(5-10月)。承办机构根据帮扶对象发展生产情况,实行差异化指导服务。组织农业专家团队定期深入帮扶对象家庭进行生产服务指导和生产技术支持。采取多种形式为帮扶对象提供“一对一”的跟踪服务,实现产前有规划、生产有成效、产后有市场的指导服务。
(五)成效评估和典型评选(10月-11月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我区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实施成效评估和残疾人阳光致富示范户、阳光致富带头人等典型评选。
六、任务资金安排
1、生产资料扶持。补贴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用于购置农资、种苗等实物配发给受扶持的残疾人。
2、生产服务指导及跟踪服务。按照450元/人的标准,用于专家上门服务指导、车辆燃油费、资料整理等。
3、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补贴资金由区残联的培训经费预算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衔接,统筹资金使用,争取将阳光增收计划中的实用技术培训纳入就业专项资金、农业资金等项目补贴范围。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监督。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人员食宿、交通、培训课程费用等,以及后续扶持发展生产的相关费用。培训生产扶持资金采取发放实物,不得直接发放现金。严禁向参加阳光增收计划的残疾人发放误工费、纪念品,超标准安排培训食宿。区残联将采取第三方监督方式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
(三)做好项目资料管理。项目实施期间,各级残联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和督查。项目结束后,承接机构需按照区残联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做好项目方案、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培训对象名册(必附联系方式),发放的种苗、化肥、玉米、麦麸、饲料等生产资料采购清单、签收凭据,后期服务实地技术指导、生产服务指导的相关记录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区残联同步做好实用技术培训信息录入工作,并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扶持对象花名册(附件2),项目执行报告(附件3),整理成册上报市残联教就部。
(四)落实项目绩效目标。区残联要认真做好项目绩效工作,通过中期评估、定期抽查、进度通报以及第三方监督相结合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培训班结束后,将通过第三方监督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人员满意度要达到80%以上。年度结束后由区残联组织开展项目自评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统计台账、统计年报进行核实比对,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联系人:曾海燕 周芬
联系电话:0731-28621570
邮 箱:366135814@qq.com
附件:
1、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登记表
2、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花名册
3、2022年农村残疾人阳光增收计划项目执行报告
株洲市荷塘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