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市惠民惠农政策公开模板 | |||||||||
| 序号 | 政策主 管部门 | 政策项目 名称 | 政策优惠 对象 | 政策优惠标准 | 申报流程 | 发放频次 | 发放对间 | 文件依据 | 备注 |
| 1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19年1月8日 | 关于拨付2018年度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妇字〔2018〕61号) | 已发放 |
| 2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19年11月22日 | 关于拨付2019年度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 已发放 |
| 3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20年11月10日 | 关于拨付2020年度 “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 已发放 |
| 4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 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 本次救助对象为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同一对象不得重复申领。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22年2月10日 | 关于拨付2021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 已发放 |
| 5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对“两癌”贫困患病妇女进行救助,救助金为1.2万元/人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18年9月10日 | 关于发放2018年度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妇办〔2018〕23号) | 已发放 |
| 6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对“两癌”贫困患病妇女进行救助,救助金为1.2万元/人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19年8月30日 | 关于发放2019年度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 已发放 |
| 7 | 株洲市妇女联合会 | 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 | 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 对“两癌”贫困患病妇女进行救助,救助金为1万元/人 |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 一年一次 | 2020年8月21日 | 关于发放2020年度农村“两癌”贫困妇女救助金(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 已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