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稿件页
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公开
来源:人社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25 访问量: 字体大小: 放大 缩小

序号政策干货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对象)责任部门责任科室联系电话
1对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 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28428570
2对用人单位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86号)见习单位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28428570
3对首次在株洲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符合文件相关要求的创业主体给予5000-20000元的补贴。《关于做好2021年度株洲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株人社发〔2021〕31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28428570
4对获评国家、省、市“技能大师”的技能人才,除上级资金奖励及政策有待外,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奖励;对参加市一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株荷发[2018]11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就业服务中心28428570
5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 )、《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普惠,免申即享。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8428279
6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 1.截止2020年12月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无历史欠费;
 2.未被列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黑名单”和司法部门“失信被执行人”;
 3.2020年内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6%),30人(含)以下用人单位的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20%。
裁员率按2020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该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两种方式计算出的数值取较低者作为单位裁员率。其中,对于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计算出裁员率低于控制目标的单位,还需满足2020年度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不超过单位参保职工总数的20%;
4.存在历史欠费的用人单位,于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2020年及历年欠缴失业保险费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稳岗返还;
5.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的“三类企业”需经有关部门认定。
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8428279
7对全职新引进到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工作的的高层次人才和事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40岁以下,高精尖科技人才不限年龄;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据分类认定的等次发放安家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发放柔性补贴,最多享受三年。《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21〕10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人力资源股28428412
8荷塘区企事业单位每培养高级工50人、技师20人、高级技师10人,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奖励送培单位1万元。《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株荷发[2018]11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人力资源股28428412
9对新引进的工业、商贸、农业、公共服务领域35周岁以下且已在荷塘区缴纳社保的博士研究生及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经企业推荐、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分别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发放两年,发放对象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0名。《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株荷发[2018]11号)企业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荷塘区人力资源股28428412

附件: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企政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