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辉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台球集球器十五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辉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台球集球器十五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湘辉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台球集球器十五万套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299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辉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辉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台球集球器十五万套建设项目,位于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299号,项目用地面积1300m2,总建筑面积1300m2,建设浸塑车间和注塑车间、成品仓库等,预计建设年产台球集球器十五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中储粮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可以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无组织排放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车间通风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60~80dB(A)左右,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利用墙壁等隔声作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标准。不会对外边界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和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桶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