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骏科技有限公司
轨道交通与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华骏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与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轨道交通与金属制品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明照乡罗湾路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华骏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华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的关于《年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36000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株环荷表[2020]54号),目前机械加工区已建设完成。根据市场需求下,在厂房新增喷砂工序,增加使用油漆用量,由手工刷漆改为喷漆和刷漆,产品方案变更后为轨道交通制品和金属结构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废气:变更后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废气、喷砂粉尘、有机废气(喷漆房)和油烟。焊接烟尘、切割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喷砂粉尘采取负压+水箱除尘处理;喷漆房废气采用过滤棉+强化活性炭+15m排气筒。 (2)废水 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为喷砂房外水箱水,不外排,约6m³,定期补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金山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企业采用用低噪声设备,部分使用减震垫等。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石英砂、水箱污泥、废编织袋、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石英砂、水箱污泥、废编织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或交由原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乳化液、漆渣、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经分析,本项目污染物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