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聚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年加工1600组铁路道岔垫板搬迁项目(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聚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1600组铁路道岔垫板搬迁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1600组铁路道岔垫板搬迁项目(变动)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路589号 |
建设单位 | 株洲聚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云辰环保科技有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8961.34m2,建筑面积:9072.84m2,主要建设有金工车间、精细金工车间及仓储原材料车间,配套设置环保设施及办公楼,依托市政供水、排水、供电系统等。本次变动主要是将 部分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升级,新增抛丸工序,将原浸漆工艺更改为喷塑,同时将普速道岔垫板及高速道岔垫板产品产能扩大50%,并增加小件产品产品种类。项目变动后可年产2100组普速道岔垫板(新增700组/年)、300组高速道岔垫板(新增100组/年)、10000件小件产品(均为新增)。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不建设厂房,租赁现代农装现有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以及简单的装修,主要污染来自施工时产生设备噪声、装修废气、装修固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装修固废妥善处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项目施工期较短,其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影响 废水:项目营运期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外排东环北路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龙泉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建宁港后汇入湘江。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打磨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产生的粉尘;喷塑过程产生的粉尘、固化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打磨粉尘自然沉降至车间地面,清扫收集后做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通过二级塑粉回收柜回收处理;喷塑固化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外排;项目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有组织废气VOCs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乘用车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营运期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废品收购站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