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株荷办发〔2018〕11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对2021年度科技创新人才1人、优秀青年人才49人进行奖补,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月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荷塘区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以便调查核实。
根据省、市人才工作有关要求,县市区人才政策由市级统筹,株荷办发〔2018〕11号《荷塘区关于改善人才环境、优化人才服务的十六条措施(试行)》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终止实施,人才政策按株发〔2021〕10号《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文件要求统一执行。
联系电话:区委人才办 0731-28428565;
监督电话:0731-28428363;
监督邮箱:htqz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