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2号)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文件精神,荷塘区开展了荷塘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并形成了成果;现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林业局、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湘林保〔2023〕5 号)文件要求,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合优化前
全区纳入整合优化的自然保护地共2个(面积2260.01公顷),分别为仙庾岭省级风景名胜区(949.32公顷)、婆仙岭省级森林公园(1310.69公顷)。2个自然保护地均是自然公园1大类型。
二、整合优化后
根据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要求,荷塘区2个自然保护地类型不变;将与芦淞区大京风景名胜区重叠区域6.21公顷归并至大京风景名胜区,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调出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人工商品林及其他各类空间矛盾冲突共计833.88公顷,将109.19公顷森林等生态空间调入自然保护地范围(其中生态空缺调入:新市村65.99公顷、龙洲村25.82公顷、亭子前村4.2公顷、兴塘村12.45公顷;边界优化调入:仙庾岭村0.73公顷)。整合优化后荷塘区自然保护地面积1529.11公顷,其中仙庾岭风景名胜区946.10公顷,湖南省荷塘婆仙岭省级森林公园583.01公顷。
三、附件
荷塘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布局图、荷塘区自然保护地调整区域示意图
本公示自2023年3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9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荷塘区林业局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审核;如有异议,请与荷塘区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28689226。
株洲市荷塘区林业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