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湘芋食品有限公司魔芋食品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市湘芋食品有限公司魔芋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5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魔芋食品加工项目 |
建设单位 | 株洲市湘芋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荷塘区金龙东路7号金城华亿健康产业园3栋401-402号 |
环评机构 | 株洲汇丰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租赁金城华亿健康产业园3栋401-402号厂房建筑面积1362.54m2,购置主要生产设备39台(套),建设魔芋食品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污水站,给排水、供配电、员工生活等依托园区公用设施。建设规模:魔芋食品600吨/年。项目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计划2023年6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建设项目废水污染源包括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有热水槽废水、浸泡漂洗废水、解冻废水、灭菌废水、检漏废水、锅炉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过滤+三格式处理池(A/O)”工艺处理,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化粪池处理,生产生活废水分别经达到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GB/T31962-2015表1B等级限值和金山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系统经市政污水管网进金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由于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废气污染源有锅炉废气、投料粉尘 、污水处理池恶臭、调味料异味等。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符合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废气排放符合GB13271-201表3标准要求,污水站恶臭和调味料异味等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由于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且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及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有原料废包装、产品废包装、残余废料、污水站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处置。主要噪声设备有膨化罐搅拌机、精炼机、碱水机、热水槽循环泵、分切机、封口机、拌料机、包装机、水浴杀菌热水循环泵、振动除水机、三层烘干机、空压机、冷库制冷机、燃气蒸汽发生器等,噪声源强65dB(A)~88dB(A),通过采取综合降噪措施,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污水站渗漏(处理池及管道),对污水站渗漏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各种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可有效预防项目运行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建设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源主要是管道天然气泄漏、冷库制冷剂泄漏、污水站事故排放等,由于环境风险物质存在量较小,在从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其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